01
我不知道齊陽,竟然給我打了這樣的心思:
失婚后,他繼續讓我留在他的房子居住,美名其意是讓我省錢,不用花錢去住酒店。但實際是,他想讓我免費給他做保姆,還讓我給他睡。
抱歉,我不樂意做這樣的傻瓜。
失婚,他休想再占我一分的便宜!
齊陽被我拒絕兩次之后,他火了。
今兒,他從外面領了一個女人回來。
女孩叫甜,是一個長相年輕、穿著時髦漂亮的女孩,估計二十來歲的樣子。
他們一進門,齊陽就對我大聲嚷嚷道:「你趕緊給甜倒一杯水。」
「好。」
我淡淡地笑著,去拿一次性水杯給甜倒了一杯水,雙手遞給她。
甜沒有立即伸手接水杯,而是神色鄙夷地瞅了我一眼,隨后扭頭看向齊陽,嘲笑似的發問:
「這就是你嘴里整日跟我念叨的你家的保姆嗎?」
「是。」齊陽面無表情地點了下頭,一眼都沒看。
甜捂著小嘴咯咯作笑,「齊陽,幸好她是你的老婆,如果是你的老婆的話,真是讓人笑掉大牙。」
說著,她就拿眼睛直勾勾地打量著我,很沒修養地評價道。
「你瞧瞧她身上的白T恤都發黃了,牛仔褲洗得也發白了,油頭垢面的,真邋遢。
齊陽,若她是你的老婆,恐怕你連門都不敢出吧,怕丟死了耶。」
「嗯,所以我跟她失婚了。」
齊陽聳聳肩膀,看他的喜歡羞辱我,一點都無所謂。
我正想要生氣,齊陽一個眼神殺了過來,命令我:
「保姆,趕緊進廚房切點水果來。」
「好。」
我把水杯重重地放到甜面前的小茶幾上,強忍著怒氣,轉身進了廚房。
一會兒之后,我把水果給他們切好,擺在他們的面前,想借口出去:
「我約了人,有事先出去一會兒。」
說完,我就轉身就想回房間拿包包,齊陽過來攔住我,不讓我走。
「你約了誰?男的還是女的?」
「你認識的。」
「我認識的?誰?」
「健!」
一聽到健的名字,齊陽的臉色立馬沉了下來,冷著臉抿著唇不說話。
健,是齊陽的好哥們,今年二十八歲了,一直單身沒有結婚,也沒有去談戀愛。
先前,我跟齊陽還沒失婚的時候,我們經常跟一堆朋友聚餐吃飯,健也會一塊來。每次健喝醉的時候,總是當著大家的面夸贊我。
他摟著齊陽的肩膀,目光羨慕地看著他說:
「齊陽,你這小子福氣真好,娶到劉莎這麼溫柔賢良淑德、漂亮的女人。
」
而齊陽一點面子都沒有給我,直接當著大伙們的面說:「既然你如此欣賞她,那等我跟她失婚之后,把她送你?」
聽完,那群人哄堂大笑,而健的態度很認真,點頭大聲說:「好啊,我等著那一天。」
那時,我一人尷尬地杵著不動,心仿佛墜入了冰窟窿,很冷很難受。
02
後來,我真的跟齊陽失婚了,健知道之后,他沒勸我什麼,反而跟我聯系多了很多。每天他都會給我發信息,先是問候一些話,然后就嘗試著約我出去,可都被我拒絕了。
健是齊陽的好朋友,我不想因為我的問題,而導致他們兄弟的感情破裂。
誰料,今日我把健的名字搬出來,齊陽反應過來之后,突然就笑了,表現得很無所謂的樣子。
「你要跟健約會啊?媽呀,這是天大的好事啊,健一直那麼喜歡你,而你正好跟我失婚了。那你趕緊去吧,別讓他等著急了。」
說完,他就用手來推我,將我推到房間,手指指著衣柜:「趕緊找件漂亮的衣服穿上,這樣更能勾搭男人。」
他說末句的時候,聲音特別冷,一點溫度都沒有。
而我木訥地沖他點了一下頭:「嗯,好。
」
我沒再理他,走進房間打開衣柜,挑了一條前兩天剛買回來的白色及膝短裙。我的臉上皮膚白里透紅的,穿上白色的裙子,皮膚更顯得亮一些,漂亮一些。
裙子挑好了,我看齊陽還站在房門口用吃人的目光看著我,我就走過去把手放到門邊上。
「你去陪你的新女友吧,我要換衣服了。」
「切。」
齊陽黑著臉嗤笑一聲,轉過身去:「誰稀罕看你。」
說完,他就朝甜走過去,一手摟上了她的腰,低頭親了親她的臉頰,語氣特別溫和:「保姆要出去勾搭男人,沒時間給我們做飯,晚點我帶你去吃西餐好不好?」
「好啊。」
甜一臉滿足,笑著點頭。
而我「砰」的一聲,把門摔上了。
03
梳妝打扮完,我背著黑色小包走出房間,沙發上的兩人朝我看來,兩人的眼睛頓時都看直了。
甜看著漂亮,氣質尤佳的我,臉色悻悻的,撇了撇嘴,滿眶都是嫉妒恨。而齊陽的眼睛一直盯著我裸露在外的長腿看,越看臉色就越黑。
最后,他索性從沙發上站起來,向我走來。
他從口袋里摸出一沓紅票子,對著我的臉直接扔過來,冷聲說:「約會,多帶點錢吧,不然沒錢去酒店開房,躁動不安的時候沒錢去酒店開房,那就糗大了。
」
我低頭看著灑落在地上的紅票子,強忍著淚水,昂頭紅著眼眶看他。
「齊陽,放心好了。我什麼都缺,唯獨不缺那幾張跟人去酒店開房的錢。」
說完,我沒再理他,直接從他身側走過,還不小心撞到了他的肩膀。
我走出幾步,齊陽威脅的話又傳進我的耳朵里。
「劉莎下午五點前,你還沒回來的話,就不用再回來了。」
「好。」
我點頭答應,開門離去。
可是今日,我直到晚上十點才回來。
沒錯,我跟健一塊玩了。
離開了齊陽的家之后,我就給健打電話,告訴他:
「健,我心情不好,你能不能出來陪我?」
「好啊。」
健沒有猶豫,一口就答應了。
後來我們見面了,他帶我去游樂場玩了兩三個小時,把里邊的所有項目都玩了個遍。玩好了,我們就一塊去吃飯,他請我愛吃的麻辣火鍋。
吃完飯,我跟他去逛街,看到什麼好吃好玩的,或者喜歡的,我就花錢買下來。健原本是想幫我付錢的,但是被我拒絕了。
我其實一直都知道,他喜歡我、暗戀我。
但是約他出來之前,我就明著告訴他:
「健,我對你沒有任何的感覺。
我們做朋友可以,唯獨不能做戀人。今日我不高興,你陪我逛一天,改日等你不高興了,我就出來帶你玩好的,吃好的。」
我這麼坦誠,讓健覺得有些無奈,不過最后他妥協了:我們就做朋友,不做戀人!
逛完街,我跟健又跑去看了一場電影,最近有一部香港的動作片新上映,男主角是我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喜歡的男星,我肯定會去看的。
電影看了兩個多小時,等結束了,我和健又跑去路邊攤擼串,時間就這樣一分一秒地過著,直到快到夜里十點了,我猜那個叫甜的女人,應該走了吧?
可是,她并沒有走,而是依舊待在齊陽的家里。
我回到家的時候,發現客廳的燈光沒打開,就把電源開了,結果你們猜我看到了什麼?
對,我看到了齊陽跟甜。
我看到了他們光著身子在沙發上廝混在一起........
看著火辣炙熱的場面,我的呼吸一下子就停止了,眼淚不停地從眼眶里飆出來,一滴滴肆意地砸落到地板上。
我渾身發顫,連拎袋子的力氣都沒有,我把給齊陽買的衣物、以及那一只他先前一直喜歡買,而嫌棄貴的那一塊價值三萬塊的名表,全部東西都掉到了地上去。
齊陽瞧見我,立馬從甜的身上翻身下來,急慌慌地把衣服穿上,又狼狽地跑來我的跟前,用力握住我的雙手。
「劉莎,我跟她......」
他聲線哽咽害怕,無法繼續說下去。
我看著他脖子上、臉上「種」滿了草莓印,強忍著惡心,嗤笑跟他說:「沒關系,我們已經失婚了,你跟誰做,這都是你的自由。打擾了,請你們繼續,不必理會我。」
我一臉死寂,想甩開他的手,可奈何他握住不放,目光哀求地看著我不動,似乎在說:「劉莎,你別走,你原諒我。」
「對不起,齊陽。」
我用力掰開他的手,聲音很冷很居然:「我們早就結束了,我現在會立馬離開,成全你跟你的新歡。」
我掙脫他,飛快地跑回房間,去收拾我的東西..........